附加证明书/领事认证基本常识

来源 : 行政审批办 2025-01-22 10:46

  一、《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简介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国最多的重要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以更便捷的证明方式取代传统领事认证,促进国际经贸和人员往来。1961年10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第九届会议上通过《公约》草案,1965年《公约》正式生效。近年来,《公约》成员快速增长,目前有125个成员,约占全世界国家和地区总数的五分之三,包括欧盟各国、美国、日本、韩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及大多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公约》缔约国之间相互取消使领馆领事认证环节。文书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替代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具备同等功能,仅证明公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属实,不对公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公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

  2023年3月8日,我国加入《公约》。11月7日《公约》对我国生效,我国将开始签发附加证明书,加贴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在《公约》各缔约国间通行使用,无需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我国与《公约》非缔约国之间仍沿用原有领事认证程序。

  二、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我国国内领事认证机构,是指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我国国外领事认证机构,是指驻外使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三、单认证

    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四、双认证

    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

  附件:《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截至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