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林省外事办公室网站! 无障碍浏览

驻普吉领事办公室旅游交通安全特别提示

2019-09-30 08:26 来源 : 外交部
打印 | 字号 : [ ] | 分享
0

驻普吉领事办公室旅游交通安全特别提示

  近期,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办领区(普吉府、攀牙府、甲米府)内发生多起涉及中国游客的交通事故,导致多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驻普吉领办特别提醒中国游客注意以下事项:

  一、行人切勿闯红灯或随意横穿马路。泰国机动车左行,通过路口时速度较快。行人横过马路时,仔细观察交通信号灯,走斑马线横过马路。

  二、切勿无照在当地租驾车辆,切勿抵押护照原件。租驾车辆,如无泰国当地驾照或国际驾照,切勿租驾。如拥有泰国驾照或国际驾照,签订租驾合同时,看清并理解合同全部条款,充分检查租驾车辆外观和性能。租驾时,切勿以护照原件抵押。

  三、购买相应保险。出行前,根据行程和自身具体情况购买相应种类的保险。租驾车辆时,务必确认车辆保险有效。

  四、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记下对方车牌号,拍照留取事故证据。

  紧急求助电话:

  泰国报警电话:191

  旅游警察电话:1155(有中文服务)

  急救电话:1669

  普吉游客协助中心:0066-76-327-100

  攀牙游客协助中心:0066-62-341-9699

  甲米游客协助中心:0066-75-701-493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普吉领办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66-94-595-6158

版权所有: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备案号:吉ICP备05001602号-1 网站地图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00号    邮编:130022     

办公电话:0431-8890558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春夏季)(法定工作日除外)

吉公网安备2201020200052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