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拉各斯总领馆再次提醒领区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尼出入境有关外汇现金管理的规定,携带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现金从尼出境或在尼转机,需依法申报,并提供相应资金来源证明。如受不公正待遇,请冷静处置,并请拨打驻拉各斯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234-805666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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