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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日本使馆领事提醒(十七):赴日本中国公民携带黄金入境时注意海关有关申报规定

2015-08-14 09:09 来源 : 驻日本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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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日本使馆领事提醒(十七):赴日本中国公民携带黄金入境时注意海关有关申报规定

  近日,发生多起中国游客携带黄金或金饰品入境日本时因未向海关申报或未如实申报,所携物品被海关查扣事件。因海关调查期间当事人无法离开日本,致使相关游客行程延误。

  日本海关规定,入境时须如实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携带的自用物品中,除烟酒、香水以外,其他物品免税限额为20万日元。携带金饰品(项链、手镯、戒指等)入境时,即使超出总价20万日元的免税范围,如海关认定为自用,且仍携带出境,履行相应手续后可免税入出境。但商品及商业样品不视作自用物品,需按照相应规定缴税。

  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不超过1kg,但与其他物品合计总价超过20万日元的免税限额时,不论重量及纯度,均需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并交纳相应税费。如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纯度90%以上)超过1kg,除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以外,还需填写《支付手段等携带输出·输入申告书》。

  中国驻日本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携带黄金入境时如实认真填写海关申报单,以免影响您在日本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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