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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016-02-02 10:09 来源 : 礼宾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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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把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抓出实效落到实处,确保为助推我省新一轮经济振兴发展特建立我办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如下:

  一、组长:

  黄丽华副主任

  二、成员:

  人事处处长、秘书处处长、综合处处长、涉外处处长、边境处处长、礼宾新闻处处长、侨政处处长、行政审批办处长

  领导小组在礼宾新闻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具体事宜。

  三、工作职责

  (一)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由综合处、侨政处、行政审批办负责。负责解读的处室要填写第一解读人和负责人,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主导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二)人事变动、扶贫工作、机构职责、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政务公开考核、督查由人事处负责。

  (三)本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由秘书处负责。

  (四)签证、护照办理、港澳通行证、认证等收费信息与项目由行政审批办负责

  (五)突发事件由边境处、涉外处负责。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具有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

  各相关处室紧密配合。利用门户网站、办内刊物、LED显示屏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决策贯彻落实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由综合处负责。

  (七) 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通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流程,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由行政审批办负责。

  (八)集中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类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等制度。由秘书处负责。

  (九)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开设专栏、查看依申请公开平台、微博信息发布更新由礼宾新闻处负责。

  四、具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

  各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职责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将需要公开的信息上报礼宾新闻处。

  (二)落实保密制度

  具有密级、内部资料、遇有重大事件不宜公开。确需公开的信息按照审批权限上报办领导批准后方可公开。

  (三)坚持经常

  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日常工作中,做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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