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推进方案的通知
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推进方案的通知
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承担的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推进方案》已经办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2018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目标责任制任务推进方案
(2018年3月)
2018年,省外事办公室共承担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牵头任务1项。按照省政府要求,确定具体推进方案如下:
牵头任务:立足蒙、日、韩友城建设和“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不断提高吉林省与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交流合作水平
(一)主要目标
目标一:利用高层互访,积极密切沟通,推动与蒙古中央省建立友好省份关系,推动与日本岛根县建立友好省县关系,推动与韩国京畿道建立友好省道关系。
目标二:借助“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有利契机,推动我省各市区融入“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相关工作,为我省各部门和地区参与对俄合作提供平台,有效提升我省对俄交往合作水平。
目标三:配合省发改委,推动设立中俄跨境自由贸易区。
(二)责任分工
主要责任领导:副主任郑刚
直接责任领导:副主任杨可心 副主任黄丽华
责 任 处 室: 综合调研处 亚洲处 欧亚处
责 任 人:综合处处长越国帅
亚洲处处长修立正
欧亚处处长明胜
(三)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底。
(四)工作措施
目标一:
一是与蒙古中央省政府办公室密切沟通,4月底前,起草商签协议请示并上报省政府。12月底前,借助蒙古中央省省长来访,签署结好协议。
二是与日本岛根县加强联系,4月底前,起草商签协议请示并上报省政府。7月底前,上报全国友协及外交部,并跟踪审批情况。12月底前,与岛根县知事或副知事签署协议。
三是利用高层互访,与韩国京畿道推动建立友好省道关系。4月底前,以京畿道议会议长访问我省为契机,通报两省道结好进展情况。6月底前,向京畿道方面正式通报审批结果。12月底前,京畿道知事或副知事来访时签署友好协议。
目标二:
一是加强高层交流,3月底前,安排省政府领导出席“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开幕式。(已完成)
二是3月底前,安排我省政府领导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政府领导进行工作会谈。(已完成)
三是4月底前,与俄罗斯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外事部门举行工作会谈,推动省区结好事宜,力争达成结好意向。
四是主动融入“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相关工作,5月底前,协调省内有关部门及地(市、州)制定对俄活动计划,为各部门和地区参与对俄合作提供渠道和平台。
五是9月底前,安排省领导访问俄远东地区,出席“东方经济论坛”。
六是11月底前,安排省政府领导访问俄滨海边疆区,出席东北亚地方政府首脑会议。
目标三:
一是发挥外事协调作用,积极与俄方沟通,适时将我省合作计划与俄方进行深入探讨,取得俄方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是做好外事政策协调和调研工作。就跨境国际合作事务中涉及外事重难点事项,同有关单位、有关地区进行咨询沟通。借鉴自贸区设立经验做法,为推动我省跨境自贸区设立提供外事政策准备。
三是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合局、省长吉图办密切合作,积极主动服务我省跨境自贸区建设。
版权所有: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备案号:吉ICP备05001602号-1 网站地图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00号 邮编:130022
办公电话:0431-8890558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春夏季)(法定工作日除外)
吉公网安备2201020200052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