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持有的护照及我驻外使、领馆为申请人颁发的外交、公务或访问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护照应有足够的空白页,护照有效期应超过其拟在华停留期限至少6个月。
四、申请人护照上应有我公安部边防检查机关加盖的入境章,并提供盖有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五、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表上需粘贴2寸彩色照片一张)。
申办外国人签证流程
一、窗口受理纸质材料申请。
二、领导审批。
三、窗口电脑录入申请人信息。
四、后台信息校对、审核通过。
五、制作签证。
六、窗口发签证。
申办外国人签证受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中心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1楼
咨询电话:0431-8275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