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基本常识

来源 : 行政审批办 2019-11-20 10:46
  一、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我国国内领事认证机构,是指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我国国外领事认证机构,是指驻外使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二、单认证

  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三、双认证

  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