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外国现职正副省(部)级以上人员

邀请外国现职正副省(部)级以上人员

来访审核审批程序

邀请外国地方现职正、副省级和中央副部级人员、重要国会议员、副部长来访,由中、省直单位或市(州)政府行文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电处批转省外办审核并征求外交部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邀请外国现职正部级及以上人员来访,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06-17 16:06 字体显示:
  来  源:
打  印
  附  件: 关闭窗口
 

主办:吉林省外事侨务港澳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00号
联系电话:0431-2711154 邮编:130041
E_MAIL:SWQB@MAIL.JL.GOV.CN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增值业务中心